電梯噪音標準分為四個方面:
1.機房噪音,機房噪音的平均大小應該小于等于八十分貝;
2.轎廂噪音,電梯的轎廂在運行時噪音大小應該小于等于五十五分貝;
3.開關門噪音,電梯開關門的噪音應該小于等于六十五分貝;
4.運行噪音,電梯運行中白天噪音小于等于五十分貝,晚上小于等于四十分貝。
電梯的噪聲分為機房噪聲、運行中的轎廂噪聲以及開關門過程的噪聲。 1、國家規定機房噪聲平均值小于等于80分貝; 2、運行中轎廂內噪聲平均值小于等于55分貝; 3、開關門過程噪聲平均值小于等于65分貝。 4、環保方面的標準,主要包括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等。這三類標準對于電梯運行分貝的限值也有不同的規定:建筑設計標準規定白天不得高于50分貝、晚上不得高于40分貝;環保標準則規定白天不得高于40分貝、晚上不得高于30分貝。
法律依據:《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》 第四十七條
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,應當限制作業時間,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,以減輕、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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